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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備軍人具備何種條件可申請兵役法第四十一條第五款緩召?

應具備以下所有條件:
一、無兄弟姊妹。
二、生(養)父或母已年逾60歲或死亡。
三、本人須年滿30歲。
四、限制:(一)父母俱亡者,不得申請。(二)本人若為養子女,以依民法辦理收養,並經戶籍登記者為限(以10歲以前依法被收養者為限)。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8-10
  • 發布日期: 2012-07-0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南區區公所‧人文課
  • 點閱次數: 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