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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兵及齡男子如何接受「兵籍調查」?

徵兵及齡男子,也就是在男子 19 歲之年,應辦理兵籍調查,其目的明瞭役男及其家庭狀況,及建立與兵役有關之各項初步資料,故在兵籍調查時,對教育程度、職業專長、是否繼續升學、家庭狀況等項均詳予調查登記,納入戶役政資訊系統管理,以作為爾後徵兵處理之依據。本市兵籍調查,約在每年10月至翌年2月間辦理,徵兵及齡男子於接到兵籍調查通知書後,應按區公所指定的時間與地點,由本人或家屬攜帶國民身分證、私章、相片 2 張、全戶戶口名簿與有關的學歷證明文件等,辦理兵籍調查,對兵籍資料如發現有遺漏或錯誤部份,向區公所當面補登或更正;或依兵籍調查通知單上所明示的線上申報網址進行申報,線上申報完成後就不必再依指定的時間和地點辦理,但須繳交證明文件者(如僑民身分證明、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證明或國外就學證明等文件)仍須繳交至戶籍地公所役政單位。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8-10
  • 發布日期: 2012-07-0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南區區公所‧人文課
  • 點閱次數: 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