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兵籍調查應準備下列證件,至本所人文課辦理:(不須本人親自辦理,家人代辦亦可)(一)本人身分證、私章(二)全戶戶口名簿(三)最高學歷證明,如:學生證或畢業證書(四)專長證明(五)其他證明文件(如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證明、僑民証明文件、國外就學文件等相關證明。二、如於線上申報,則免親自至公所辦理,但具備上述第五點證明文件者,仍須繳至本所人文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