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說明內容 |
---|---|
業務項目 |
無自用農舍申請 |
業務單位 |
農業及建設課 |
標準作業流程 |
|
申請對象 |
|
補助標準 |
|
補助金額 |
|
應備文件 |
1、 申請書一份。 2、 全戶戶籍謄本一份。 3、 名下所有農地之地籍圖謄本、土地登記簿謄本。 4、 實際從事農業生產證明切結書。 5、 若有房屋需檢附建物登記謄本或使用執照影本。 6、 現耕地現況相片。 7、 全國財產總歸戶查詢清單。 8、 都市計畫內土地需附分區使用證明。 9、 擬申請興建農舍座落土地之農地農用證明。 |
法令依據 |
1、 農業發展條例 2、 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 3、 農業用地興建辦法 |
使用表格 |
1、 確無自用農舍證明申請書 2、 確無自用農舍切結書 3、 確無自用農舍證明書地號清冊 |
應注意事項 |
共有人於其應有部分申請建築(分別共有),共有土地在未分割前,其應有部分位置無法確定,應予不准。 |
更新日期 |
104年4月15日 |
:::
現在位置
首頁
> 區政業務
> 業務標準作業流程
農建課-無自用農舍申請
- 市府分類: 區里行政,宣導活動,便民服務,農業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10-30
- 發布日期: 2015-05-1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南區區公所‧農業及建設課
- 點閱次數: 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