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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課-研發替代役

項目名稱

說明內容

業務項目

申請服研發替代役

業務單位

人文課

標準作業流程

申請服研發替代役作業流程圖

申請對象

中華民國男子年滿十八歲之翌年一月一日起,經徵兵檢查為常備役體位或替代役體位,具國內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碩士以上學歷者,得申請並經甄選服研發替代役。

補助標準

補助金額

應備文件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報名學程之學歷證明。

法令依據

兵役法、兵役施行法、替代役實施條例、替代役實施條例施行細則、役男申請服替代役辦法、研發替代役甄選訓練服役實施辦法

使用表格

甄選報名資料表

應注意事項

1、 依往年申請時間為每年1月中旬至4月底止(依公告為主)。

2、 一律採線上報名。

3、 經核定錄取公告後之研發替代役役男,已取得畢業證書者,應於各梯次登錄規定期限內,自行於資訊管理系統登錄選填可入營梯次並上傳畢業證明文件。

4、 研發替代役役期為3年,其服役期間分為3階段:第 1 階段為

接受基礎訓練及專業訓練期間。(4 週,28 天);第 2 階段自基礎訓練及專業訓練期滿,分發用人單位之日起至替代役體位應服役期之日止。(約 11 個月);第 3 階段自服滿替代役體位應服役期之日起,至所定役期期滿之日止。(2 年)

更新日期

104年04月15日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區里行政,宣導活動,便民服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8-10
  • 發布日期: 2015-05-1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南區區公所‧人文課
  • 點閱次數: 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