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說明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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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
申請服研發替代役 |
業務單位 |
人文課 |
標準作業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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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
中華民國男子年滿十八歲之翌年一月一日起,經徵兵檢查為常備役體位或替代役體位,具國內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碩士以上學歷者,得申請並經甄選服研發替代役。 |
補助標準 |
無 |
補助金額 |
無 |
應備文件 |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報名學程之學歷證明。 |
法令依據 |
兵役法、兵役施行法、替代役實施條例、替代役實施條例施行細則、役男申請服替代役辦法、研發替代役甄選訓練服役實施辦法 |
使用表格 |
甄選報名資料表 |
應注意事項 |
1、 依往年申請時間為每年1月中旬至4月底止(依公告為主)。 2、 一律採線上報名。 3、 經核定錄取公告後之研發替代役役男,已取得畢業證書者,應於各梯次登錄規定期限內,自行於資訊管理系統登錄選填可入營梯次並上傳畢業證明文件。 4、 研發替代役役期為3年,其服役期間分為3階段:第 1 階段為 接受基礎訓練及專業訓練期間。(4 週,28 天);第 2 階段自基礎訓練及專業訓練期滿,分發用人單位之日起至替代役體位應服役期之日止。(約 11 個月);第 3 階段自服滿替代役體位應服役期之日起,至所定役期期滿之日止。(2 年) |
更新日期 |
104年04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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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課-研發替代役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區里行政,宣導活動,便民服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10-30
- 發布日期: 2015-05-1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南區區公所‧人文課
- 點閱次數: 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