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說明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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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
役男徵集作業 |
業務單位 |
人文課 |
標準作業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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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
依據兵役法規定,男子年滿十九歲之年為徵兵及齡,役男領有畢業 (休學、退學及申請在大學大一暑期二階段服役)證書或緩徵原因已消滅者,不再升學並循兵籍調查、徵兵檢查、抽籤程序處理後始可徵集入營,不限教育程度,都可以申請提前入營服役。 |
補助標準 |
無 |
補助金額 |
無 |
應備文件 |
1、 畢業(休、退學)證明書 2、 國民身分證 3、 委託代辦者:委託人、受託人之國民身分證及印章(或簽名)。 |
法令依據 |
1、 兵役法。 2、 徵兵規則。 |
使用表格 |
無 |
應注意事項 |
一、 應徵役男報到入營時應攜帶: (一)徵集令正本。 (二)國民身分證正本。 (三)私章。 (四)健保IC卡。 (五)郵局存摺正面影本。 (六)個人需求特殊醫療用品。 (七)個人生活照片。 (八)戶口名簿影本。 二、 入營前,若有合於徵兵規則第29條附件「應徵役男延期徵集入營事故表」所列原因,不能如期入營者,得由本人或成年家屬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戶籍地公所役政單位申請延期徵集入營。 三、 應徵役男請持徵集令影本至「全民健保」加保單位辦理轉出。 四、 依據新修正之體位區分標準規定,役男入營後不再辦理身高、體重重測,亦即入營後即使身高、體重不符原體位規定,也不會辦理驗退。據此,請役男收到徵集令時的身高、體重數值,如以達降判體位標準,請務必於入營前攜帶公私立醫療院所(或衛生所)診斷證明書(詳註身高、體重數值、BMI)和徵集令正本至戶籍地區公所(人文課)辦理延徵及複檢,公所將會安排至指定醫院重測,據以改判體位。 五、 役男無故徵集不到者,依妨害兵治條例移送法辦。 |
更新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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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課-役男徵集作業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區里行政,宣導活動,便民服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10-30
- 發布日期: 2015-05-1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南區區公所‧人文課
- 點閱次數: 1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