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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課-役男徵兵檢查(體檢)作業

項目名稱

說明內容

業務項目

役男徵兵檢查(體檢)作業

業務單位

人文課

標準作業流程

役男徵兵檢查(體檢)作業流程圖

申請對象

依據兵役法規定,男子年滿十九歲之年為徵兵及齡,應接受徵兵處理,循兵籍調查、徵兵檢查、抽籤與徵集等四大程序處理後入營服役,其役男休學或退學在學緩徵原因消滅之役男均可安排體檢,體檢時間及對象如下:

一、 一月至六月:

(一)應屆在學緩徵原因消滅役男。但已接受徵兵檢查者,不再檢查。

(二)當年次未在學或無繼續升學意願役男。

(三)當年次申請於大學第一學年、第二學年或五專第三學年、第四學年暑假接受兩階段軍事訓練役男。

二、 七月至十二月:

(一)當年次未在學有升學意願且符合報考大專資格者。

(二)報考翌年義務役預備軍官預備士官考選役男。

三、 適時排檢:

(一)補檢及複檢體位役男。

(二)男子十八歲之年提前接受徵兵處理者。

(三)就讀軍事學校 (含專科學校) 役男辦理休學、退學或畢業後,未任軍職者。

補助標準

補助金額

應備文件

1、 徵兵檢查通知書。

2、 國民身分證正本。

3、 最近3個月內1吋彩色半身脫帽相片1張。

4、 如患有疾病者,請攜帶相關診斷證明書(註明受傷或手術日期)、病歷、病理報告或相關證明文件(如:重大傷病卡、身心障礙手冊),供檢查醫師參考。

法令依據

1、 兵役法。

2、 徵兵規則。

3、 役男徵兵檢查作業規定。

4、 內政部及國防部相關函釋。

使用表格

應注意事項

一、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重大傷病證明之役男「符合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與體位區分標準免役體位對照表」規定者,得檢具身心障礙手冊或重大傷病證明正本向本所出書面審查申請。 

二、 役男至指定檢查醫院報到,填寫役男體格檢查表之基本資料及「役男身心狀況評量表」各一份。

三、 如患有疾病者,攜帶相關診斷證明書(註明受傷或手術日期)、病歷、病理報告或相關證明文件(如:重大傷病卡、身心障礙手冊),供檢查醫師參考。

四、 到檢役男勿攜帶貴重物品,並穿著寬鬆衣物且勿配戴隱形眼鏡,俾利檢查。

五、 役男在外就學或就業無法返回戶籍地接受體檢,申請代檢程序:得至內政部役政署網站(網址:http://www.nca.gov.tw/)首頁,役男服務項下「代辦體檢線上申請」點選,申請外縣市役男代辦體檢申請,並向戶籍地公所告知至外縣市代檢之時間及地點。

六、 徵兵檢查役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如期受檢時,應由役男或有行為能力之家屬於徵兵檢查前,向戶籍地公所役政單位申請延期檢查:

(一)患病不堪行動者。

(二)參加升學考試,已獲錄取者。

(三)航行國外之船員,正在航行中者。

(四)有犯罪嫌疑在羈押中或犯罪處徒刑在執行中者。

(五)已依役男出境處理辦法出境,期限尚未屆滿者。

(六)其他因不可抗力事由,而無法受檢者。

七、 役男接受徵兵檢查,依照徵兵規則第37條規定,可向服務單位或就讀學校請給公假。

八、 應受徵兵檢查役男,無故不到者,依妨害兵治條例移送法辦。

更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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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區里行政,宣導活動,便民服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8-10
  • 發布日期: 2015-05-1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南區區公所‧人文課
  • 點閱次數: 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