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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助理徵才

機關徵才
職稱 行政助理
資格條件 學歷要求:■高職 ■高中
科系要求:■不拘
駕照要求:■不拘
工作經驗:■需具備,具有辦理社政業務相關經驗者 1年 0月
語文能力要求:■不須具外文能力
使用電腦能力:■會:■電腦基本操作 ■文書處理 ■網際網路
有效期間(訖) 2025-06-18
工作項目 一、協辦社會課綜合社會福利業務(綜合櫃台)。
二、身心障礙手冊申請及老人敬老愛心卡申請。
三、協助敬老福利津貼工作。
四、協辦急難救助、急難紓困、食物銀行、計程車票券等業務。
五、公共區域環境清潔維護。
六、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南區區公所
報名方式 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4年6月18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檢附下列證件之影本,以A4紙張依序裝訂成冊,以掛號郵寄本所4樓秘書室收(臺中市南區工學路72號4樓)。(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行政助理』字樣): (一)身份証明文件影本 (二)甄選報名表及簡要自傳600字以內(黏貼照片,並註明手機、電子信箱等聯絡方式)(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四)相關工作訓練或經驗證明文件 (以上證件均請附影本)
其他 一、參加報名面試各項資料,請以掛號郵寄(郵寄地址:臺中市南區工學路72號4樓秘書室),並請於封面請註明「應徵行政助理」字樣,倘以普通信件郵寄方式,致延誤參加面試時間,不得異議。
二、本次徵才經本所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以具有辦理社政業務相關經驗者尤佳)通知參加面試。
三、本次徵才經面試評分未達75(含)以上者不予錄用。
四、本次徵才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含未通知參加面試),恕不通知及退件;經甄試錄取名單將公告於本所網站。 五、本次徵才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五、工作時間: 日班自08時00分至17時00分
六、休假方式:周休二日
七、核薪方式:月薪
八、僱用期限:定期契約,經甄選正取錄取人員,契約期間自錄用報到日起由本所試用3個月,試用合格後正式簽約,試用期間之表現,經本所考核認為不符需求者,得予解僱續僱。服務優良,得續雇簽約至114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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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6-13
  • 發布日期: 2025-06-1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南區區公所
  • 點閱次數: 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