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畫目的
家庭暴力、性侵害、兒少性剝削、人口販運、性騷擾的事件 所涉及的層面相當廣泛,除了公部門所注入資源,更期待與民間團體共同推展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宣導工作,使宣導資源更顯豐富、廣泛與普及至社會大眾。
為達初級預防之效,防範與遏止家庭暴力、性侵害、兒少性 剝削、人口販運、性騷擾事件的發生,希冀由民間團體的參與, 將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宣導等工作推廣至各個族群與角落,提升社會大眾性別平等觀念及翻轉文化迷思,加強自我保護概念、通報及求援管道認知,齊力反暴力、暴力零容忍,朝向無暴力宜 居城市發展。
二、補助對象:
一、立案之社會團體。
二、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機構。
三、 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四、 財團法人宗教或文教基金會章程中明定辦理社會福利者。
五、大專院校。
六、社會工作師事務所。
七、本市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三、申請時間:
(一)受理申請時間:申請補助經費應於活動前1個月提出,最後受理期限為當年度10月31日前提出申請,受理順序以提報計畫之時間先後為準。
(二)辦理時間:當年度11月30日前活動辦理完成,並於12月15日 前完成核銷結案。
(三)政策性補助案件得依家防中心政策推動需要隨時提出申請。
四、相關申請資格、補助項目、應備文件及申請方式,請參附件檔案;如有申請疑義,請洽市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林社工員,電話:(04)22289111分機59227。

Facebook
Twitter
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