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里長參選資格
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5條、第24條規定,里長的參選資格為年滿23歲,在選舉區繼續居住4個月以上,即115年7月28日(含當日)以前遷入該選舉區居住者,得於其行使選舉權之選舉區登記為里長候選人,惟不得有同法第26、27條之消極條件。
二、里長候選人登記書表領取:
(一)時間︰自8/27起至9/4止(含例假日),每日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3時30分至17時30分。
(二)地點︰本所3樓(8/27-8/30在本所3樓民政課、8/31-9/4在本所3樓大廳)。
(三)領表資格及攜帶文件:
1、領表人需滿23歲【即92/11/28(含)出生】且應出示身分證,驗後當面發還。
2、代領人需滿18歲【即97/11/28(含)出生】且應出示領表人及代領人之身分證,驗後當面發還。
(四)每人限領紙本1份。
三、受理候選人登記申請:
(一)時間︰自8/31起至9/4止,每日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3時30分至17時30分。
(二)地點︰本所3樓大廳。
四、請詳閱【臺中市第5屆里長選舉候選人申請登記注意事項】後,再填寫相關表件。

Facebook
Twitter
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