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申請期間:自114年7月至115年2月
二、申請資格:凡設籍臺中市之在學學生,並具備下列其一身分:
1.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2.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3. 臺中市經濟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實施計畫受補助者
4. 經臺中市政府評估生活困難並轉介本會之弱勢勞工子女
5. 因公造成重大傷亡之警察消防人員子女
三、申請方式
符合申請資格者,請至本會官網「資料下載」處下載申請表,填具後併附以下應備文件,以郵件寄送至「臺中市補習教育暨品保協會」(地址:臺中市豐原區豐西街31號)
詳請請參閱臺中市補習教育暨品保協會網站https://www.tcschool.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