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公告訊息 > 最新消息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身心障礙者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服務

服務對象:經法院裁定監護(輔助)人予本局且設籍於臺中市 18 歲以上身心障礙者。
服務內容:
一、依據民法及相關規範,於監護或輔助人權限內執行職務,協助個案照護安排、連結社會資源網絡、戶籍行政管理、財產管理、福利服務申請、重大醫療行為決策、遺產管理等事項。
二、監護(輔助)宣告相關問題諮詢。

相關連結(或延伸閱讀)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9-26
  • 發布日期: 2024-05-0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南區區公所
  • 點閱次數: 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