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訊息】114年度原住民學生電腦設備補助自114年10月13日(星期一)17時停止收件 臺中市南區區公所 2025-10-09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補助原住民學生電腦設備要點第5點規定:「申請時間為每年5月1日至11月30日止,並依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受理先後順序辦理審查及撥款,如年度經費用磬,由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公告後停止受理申請。」 二、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114年度補助原住民學生電腦設備」經費新台幣20萬元整業已達可支用額度,請勿再至各區公所送件,造成不便之處,敬請諒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