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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長青學苑開課規範?收費標準?想要參與長青學苑課程要怎麼查詢?

一、對象:設籍本市年滿65歲以上(55歲以上亦可兼收)


二、辦理方式:

1.於開課前一年12月至當年2月間進行招生。

2.每年度課程應於當年11日起至1231日之間辦理,每班不得少於20人,其中年滿65歲以上者至少15人。

3.班別:本國語文及國學,外國語文,國樂,戲劇,手工藝,居家環境研究,電腦(資訊),歌唱,樂器,健身,槌球,書畫,園藝,民謠及其他類科等。


三、收費標準:

1.每人每期學費及報名費用收費標準,請洽各區長青學苑。

2.年滿65歲以上,本市仁愛之家院民,列冊本市低收入戶者,持有身心障礙證明者,檢附證明第一班免學費。 

四、長青學苑網站:https://old65.taichung.gov.tw/
查詢開課區域及課程資訊,請洽本府社會局網站或各區長青學苑。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7-21
  • 發布日期: 2025-07-1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南區區公所‧社會課
  • 點閱次數: 3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