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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課-申請服家庭因素補充兵

項目名稱

說明內容

業務項目

申請服家庭因素補充兵

業務單位

人文課

標準作業流程

申請服家庭因素補充兵標準作業流程圖

申請對象

經核定常備役體位且緩徵原因消滅之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

補助標準

補助金額

應備文件

除應攜帶役男(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外,依據適用條款不同而定,應另備:

第一款

1、 列計之家屬從結婚迄今所有所有遷徙、住變戶籍謄本(需均為全戶戶籍謄本)。

2、 列計之家屬及役男本人最近1年之財稅資料。

3、 列計之家屬及役男本人所有存摺。

第二款

1、 列計之家屬從結婚迄今所有所有遷徙、住變戶籍謄本(需均為全戶戶籍謄本)。

2、 申請要件之證明文件 (如: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證明、在學證明等)。

第三款

1、 列計之家屬從結婚迄今所有所有遷徙、住變戶籍謄本(需均為全戶戶籍謄本)。

2、 申請要件之證明文件 (如: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證明、在學證明等)。

第四款

1、 現戶全戶戶籍謄本。

2、 請檢具本國駐當地辦事處驗證之出生證明及中文譯本。

第五款

1、 現戶全戶戶籍謄本。

2、 當年度核定之「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證明。

第六款

1、 列計之家屬從結婚迄今所有所有遷徙、住變戶籍謄本(需均為全戶戶籍謄本)。

2、 因死亡或三等殘以上之傷殘,有撫卹事實之相關證明。

 

法令依據

兵役法、兵役施行法、常備役體位因家庭因素及替代役體位服補充兵役辦法

使用表格

申請服家庭因素補充兵審核表

應注意事項

1、  本人親自辦理應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本人)。

2、 委託辦理應攜帶:役男戶口名簿、委託書、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3、 受理申請後,需於戶役政系統註記該役男申請補充兵相關資料,以達暫不徵集之效用。

更新日期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區里行政,宣導活動,便民服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8-10
  • 發布日期: 2015-05-1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南區區公所‧人文課
  • 點閱次數: 1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