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來文宣導: 重申本府及所屬機關員工於辦公時間不得有不適宜之穿著,據檢舉有部分機關人員有穿拖鞋、熱褲上班情形,請各機關加強宣導並確實查察,若經查察屬實,應依相關規定從嚴議處,請 查照。 並請同仁服勤期間應遵守辦公紀律,配戴識別證,切勿從事與公務無關之事情,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