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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2.0服務該如何申請?

一、服務對象:經專業人員評估之下列對象,包含:65歲以上老人、55歲以上山地原住民、50歲以上之身心障礙者、僅IADL失能且獨居之老人、50歲以上失智症者、55-64歲失能平地原住民、49歲以下失能身心障礙者及65歲以上僅IADL失能之衰弱(frailty)老人。
二、服務項目:照顧服務(居服、日照、家托)、老人營養餐飲服務、交通接送服務、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長照機構服務、喘息、居家復健及居家護理、失智症照顧服務、原住民地區社區整合型服務、小規模多機能服務、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據點、社區整體照顧模式、社區預防性照顧、預防失能或延緩失能服務、銜接出院準備服務、銜接居家醫療等。
三、受理單位:請向臺中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申請,委託他人辦理者,應填具委託書。申請專線:4218080(幫您幫您)。
四、補助原則:
(一)以服務提供(實物給付)為主,並以補助服務使用者為原則。
(二)依民眾失能程度及家庭經濟狀況,提供不同補助額度。
(三)超過政府補助額度部分,由使用者全額自費負擔。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8-10
  • 發布日期: 2017-10-2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南區區公所‧社會課
  • 點閱次數: 2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