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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臺中市托育一條龍」?

為減輕家長托育支出負擔、希望鼓勵家長外出就業、創造托育就業機會,市長提出托育一條龍的政見,並指示優先照顧弱勢家庭是政府的責任,故除原先規劃送托幼兒園、托嬰中心、居家托育人員延長補助至6歲外,將自行照顧幼兒的弱勢家庭育兒津貼一併納入,以達到0至6歲幼托照護一條龍。
三軌制如下:
(一)機構式托育(幼兒園及托嬰中心):
1.幼兒園:教育部自100學年度起推出5歲以上就讀公立幼兒園免學費、私立幼兒園每年補助3萬元,市府加碼將此政策「向下延伸」,2歲以上幼童均比照辦理、享有相同補助。
2.托嬰中心:0至2歲幼童送協力托嬰中心原有中央每月3-5千元及市府每月2-3千元補助,市府今年將補助範圍擴增至3歲(托嬰中心收托年齡上限),未來2至3歲幼童也可領取市府每月2-3千元補助。
(二)居家式托育(托育人員):幼兒送托參與平價托育協力的托育人員,由目前0-2歲延長至6歲,每月補助2-3千元。
(三)弱勢家庭育兒津貼:未領有中央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所得稅率未達20%之未就業家庭補助2500元;中低收入戶4,000元;低收入戶5,000元)之弱勢家庭,育有6歲以下幼兒優先補助,每人每月最高補助3-5千元(以差額方式補助),其補助額度如下:
1.低收入戶家庭:幼兒每人每月5,000元(含低收兒童生活補助費)。
2.中低收入家庭:幼兒每人每月4,000元。
3.特殊境遇家庭:幼兒每人每月3,000元(含特殊境遇子女生活津貼)。
4.符合弱勢兒少生活津貼標準之家庭:幼兒每人每月3,000元(含弱勢兒少生活扶助)。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8-10
  • 發布日期: 2017-10-2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南區區公所‧社會課
  • 點閱次數: 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