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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課-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目名稱

說明內容

業務項目

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業務單位

社會課

標準作業流程

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補助工作流程圖

申請對象

1、年滿六十五歲以上設籍本市之國民。

2、實際居住於臺中市及最近一年居國內超過183天

輔助標準

1. 未接受政府其他生活補助或津貼,亦未經收容安置者,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達當年公佈最低生活費標準 2.5 倍,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5倍者。

2. 全家人口存款本金、投資及有價證券合計一人時未超過新臺幣二百五十萬元,每增加一人,增加新臺幣二十五萬元。

3. 全家人口不動產合計未超過新臺幣七百五十萬元

補助金額

1. 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未達最低生活費1.5倍者,每人每月發給7,759元。

2. 達最低生活費1.5倍,未達2.5倍,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5倍者,每人每月發給3,879元。

應備文件

1、申請人及受託人身份證明及印章

2、申請人郵局存摺面影片

法律依據

1、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

2、臺中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審核核作業法

使用表格

 

應注意事項

 

更新日期

111年12月29日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區里行政,宣導活動,便民服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12-29
  • 發布日期: 2015-05-1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南區區公所‧社會課
  • 點閱次數: 1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