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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課-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目名稱

說明內容

業務項目

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業務單位

社會課

標準作業流程

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作業流程圖

申請對象

1、年滿六十五歲以上設籍本市之國民。

2、實際居住於臺中市及最近一年居國內超過183天

輔助標準

1. 未接受政府其他生活補助或津貼,亦未經收容安置者,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達當年公佈最低生活費標準 2.5 倍,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5倍者。

2. 全家人口存款本金、投資及有價證券合計一人時未超過新臺幣二百五十萬元,每增加一人,增加新臺幣二十五萬元。

3. 全家人口不動產合計未超過新臺幣七百五十萬元

補助金額

1. 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未達最低生活費1.5倍者,每人每月發給8,329元。

2. 達最低生活費1.5倍,未達2.5倍,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5倍者,每人每月發給4,164元。

應備文件

1、申請表

2、申請人(受託人)國民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或電子戶籍謄本(受託辦理需備妥委託書)

3、申請人(受託人)印章

4、申請人之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5、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法律依據

1、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

2、臺中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審核作業辦法

使用表格

 

應注意事項

 

更新日期

11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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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區里行政,宣導活動,便民服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11-28
  • 發布日期: 2024-11-2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南區區公所‧社會課
  • 點閱次數: 1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