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振興臺東地區觀光,有效活絡地方經濟,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自本(105)年8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放寬公務人員持國旅卡至臺東地區之合格國旅卡特約商店消費,且符合休假改進措施相關規定者,得比照旅行業、旅宿業及觀光遊樂業之刷卡消費補助規定,加倍補助。請各位長官同仁參考利用。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文乙份,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