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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農業部自114年10月22日起廚餘禁止養豬,為提升廚餘後端清運及處理效能,請市民惜食減量及廚餘分類觀念(詳如附件)。

【公告】農業部自1141022日起廚餘禁止養豬,為提升廚餘後端清運及處理效能,請市民惜食減量及廚餘分類觀念(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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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農業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11-17
  • 發布日期: 2025-11-1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南區區公所‧農業及建設課
  • 點閱次數: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