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公告訊息 > 最新消息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函轉文化部「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十一條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發布令各1份。

依據臺中市政府114年7月8日府授文資綜字第1140192901號函辦理。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文化藝術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7-08
  • 發布日期: 2025-07-0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南區區公所‧人文課
  • 點閱次數: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