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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調解書經法院核定後,當事人就該事件是否可以再提起告訴或自訴?

刑事調解書一旦經法院核定後,當事人就該事件不得再向檢察官提出告訴,如再行告訴,檢查官應為不起訴處分;亦不得再向法院自訴,如再自訴,法院諭知不受理。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8-10
  • 發布日期: 2012-07-0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南區區公所‧民政課
  • 點閱次數: 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