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期間自即日起至112年2月28日止(郵戳為憑),本期演出徵件可申請使用檔期為11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二、申請資訊及文件,可至本局葫蘆墩文化中心官網便民服務-申辦與表單(https://www.huludun.taichung.gov.tw/)查詢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