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說明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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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項目 |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補助 |
業務單位 |
社會課 |
標準作業流程 |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補助作業流程圖 |
申請對象 |
領有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者 |
補助標準 |
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領有政府所核發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本 人、配偶及同戶籍直系血親無自有住宅。 |
補助金額 |
1、 戶內三人以上者:每月最高補助新臺幣三千元。 2、 戶內二人以下者:每月最高補助新臺幣二千元。 3、 前二款所指配偶及直系親屬如未同住,補助人數不予列計。 4、 租屋保證金、公共管理費等相關費用,不予補助;申請補助金額低於規定上限者,覈實補助。 |
應備文件 |
1、 申請表。 2、 申請人及配偶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一份。 3、 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正、反面影本一份。 4、 租賃房屋租賃契約書影本一份。 5、 身心障礙者之郵局存摺封面影本一份。 6、 申請人、配偶及戶籍內之直系親屬無自有住宅證明(財產歸戶證明)。 7、 無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資格者,需填附社會救助申請及調查表。 8、 房屋所有權狀、房屋稅籍證明或當年度房屋稅繳稅證明單。 9、 屋主戶口名簿影本(但未能出示屋主戶口名簿影本者,得檢附區公所里長、里幹事實際訪視確定填具查訪表)。 |
法令依據 |
臺中市身心障礙者租賃房屋租金補助作業要點 |
使用表格 |
臺中市身心障礙者租賃房屋租金補助申請表 |
應注意事項 |
獲臺中市政府同性質之補助者,不得重複領取,申請人有虛偽不實或重覆申請本項補助款之情事,除依法追回已請領之補助費用,若有涉及民、刑事責任者,依法究辦。 |
更新日期 |
104年4月1日 |